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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腾讯因用户微信数据起冲突 大数据成为巨头必争之地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发表:admin |标签:0

8月3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中国最大的科技巨头华为和最大的互联网巨头之一腾讯就用户数据使用一事起了争执。双方目前互不让步,腾讯已向监管部门投诉华为,而华为方面则认为产品通过检测,不存在争议。

华为、腾讯双方纠纷起因源于华为旗下品牌荣耀在2016年12月发布的荣耀Magic手机,这是荣耀发布的首款概念机, Magic基于Andriod系统重新开发了Magic Live系统,这是华为手机首次尝试人工智能应用。目前该款手机可根据微信聊天内容自动加载地址、天气、时间等信息;通话、购物等时候也能提示相关服务信息,这些均是华为与科大讯飞、高德、支付宝、携程等APP深度合作研发的结果。

但是,华为试图与微信就合作事宜进行沟通时却遇到了困难,双方半年多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据华为称,不久前,微信还调整过对Magic的接口,导致Magic用户微信使用出现问题。据报道,华为近期的设备已经不支持用户使用微信指纹支付功能。

而腾讯则指出,华为不仅在获取腾讯的数据,还侵犯了微信用户的隐私。华为则表示,Magic只有用户通过设置以后公司才能收集到相关数据,获取的数据都经过了用户授权,而所有的数据都应该属于用户,而不是腾讯或者荣耀Magic

据知情人士透露,腾讯希望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其中,但是监管机构建议双方自行处理矛盾。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还没有回应此事。

点 评

用户数据的价值在今天毋庸赘述。它可以帮助设备制造商构建有效的人工智能数据基础,还能像腾讯这样追踪用户习惯,更好地销售产品和服务。因此,华为、腾讯都对用户数据锱铢必较。用户隐私的范围界限以及收集个人数据来改善AI技术的权利是业界的热门话题。数据已经被视为AI驱动设备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但现在数据都被互联网巨头们牢牢地抓在手里。

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搜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明示收集、使用的目的,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经被收集者同意,是否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则要看网络运营者是否愿意。

新浪诉脉脉非法获取用户信息案中,脉脉提起上诉的理由之一是,获取并使用非脉脉用户的新浪微博信息并未违反新浪与脉脉直接的《开发者协议》或《脉脉服务协议》,就非脉脉用户相关信息的权利主张,应当由用户提出,微梦公司作为原告并不适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数据价值在信息社会中凸显得尤为重要。对企业而言,数据已经成为一种商业资本,一项重要的经济投入,科学运用数据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利益。互联网络中,用户信息已成为今后数字经济中提升效率、支撑创新最重要的基本元素之一。因此,数据的获取和使用,不仅能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更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是经营者重要的竞争优势与商业资源。需要明确的是上述数据均为征得用户同意收集并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使用的数据。……经过用户同意收集并进行商业利用的用户信息不仅是被上诉人微梦公司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也是其向不同第三方应用提供平台资源的重要商业资源。新浪微博将用户信息作为其研发产品、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基础和核心,实施开放平台战略向第三方应用有条件地提供用户信息,目的是保护用户信息的同时维护新浪微博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第三方应用未经新浪微博用户及新浪微博的同意,不得使用新浪微博的用户信息。……上诉人淘友技术公司、淘友科技公司获取并使用非脉脉用户的新浪微博信息,无正当理由的截取了被上诉人微梦公司的竞争优势,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被上诉人微梦公司的商业资源,被上诉人微梦公司基于其Open API合作开发提供数据方的市场主体地位,可以就开发方未按照《开发者协议》约定内容、未取得用户同意、无正当理由使用其平台相关数据资源的行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段论述指出,平台收集的用户信息是平台的核心竞争资源,使用用户信息应当经过用户和平台的双重授权。若按此双重授权标准,在仅获得用户同意但微信不乐意的情况下,华为似乎无权调用微信用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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