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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6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WIPO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生效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发表:admin |标签:0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专利分类联盟(IPC)修订工作组第37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7项IPC修订提案接受了审议,其中6项获得通过,将在2018年新版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生效。

全球每年产生的专利文献浩如烟海,各国只有采用共同的专利分类方法,才能方便人们查找到所需的文献。1975年10月7日,《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71)》生效,其为公开的专利文献提供了一种共同的分类——IPC分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IPC分类体系的唯一管理机构,IPC分类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统一的专利分类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建局伊始,就开始采用IPC分类。自1997年6月19日正式加入《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71)》后,我国成为国际专利分类联盟的一员,并积极参与分类修订工作。其中,具有标志性的进程是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提出《(植物农药)国际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该提案于2006年获得通过。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报告人,提出了《IPC“G11B7/12(光记录所用的换能头)”国际专利细分类修订提案》,并于2011年获得通过。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IPC分类修订工作进入迅速发展期。

专利文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际专利分类工作的参与度不断加大,努力由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方和执行方,向规则的参与方和制定方转变,分类业务能力获得稳步提升。在短短5年时间里,国家知识产权局多个IPC分类修订项目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通过,其中,电学领域IPC细分项目C462和食品处理领域IPC细分项目C464是审议通过的2个重要项目,目前,这2个修订项目已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通过审议,并已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的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生效。

进入“十三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际专利分类修订工作中,作为项目报告人,现阶段承担了7个修订项目。在近日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专利分类联盟修订工作组第37次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7项修订提案接受了审议,其中6项获得通过。

据了解,这些获准通过的修订提案由专利文献部负责整体协调和推进,审协北京中心和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承担具体提案的业务研究和技术意见反馈,提案的技术主题涉及机械、电学和化学等专业领域,其中部分领域紧密契合当前我国热门经济产业和新兴技术发展需求,例如新材料技术中的涂料涂层工艺和用于绝缘电缆芯线的针尖接触技术等。

据悉,目前,IPC分类修订程序包括4个阶段:提出修订提案请求;正式成立分类修订项目;审议通过英法文分类表、英法文分类定义、再分类对照表等修订内容;纳入最新版分类表生效。此次获准通过的分类修订提案从正式立项至审议通过,分别历时10个月至16个月不等。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相关提案进行了细致研究和精心准备;审议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项目负责人作用,开展多方协调,灵活务实地参与讨论,及时解答各方疑问,最终促使6项分类修订提案顺利通过大会审议。

 

整理自:复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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