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31533836
024-31533835

猴子自拍案结果:猴子不享有版权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8日 |发表:admin |标签:0
 

据英国《卫报》1月7日报道,由猴子自拍照引发的版权纠纷案日前终于落下帷幕,美国旧金山法院最终裁定:动物不能拥有照片版权。

当地时间6日,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奥瑞克表示,尽管美国国会可以在保护动物以及人类方面的法律方面扩大范围,但并不意味着在版权法方面也要如此。

2001年,英国户外摄影师大卫·斯莱特在印尼北苏拉维西国家公园参观时偶然得到了一张猕猴的自拍照。该照片随即被全球多家媒体疯转,并掀起了维基百科与斯莱特之间的版权大战。斯莱特声称自己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但维基百科方面表示任何人都不拥有版权,因为这张照片是猴子拍的。

据悉,美国版权局去年发布了最新的政策文件,指出只有人创作的作品才可以拥有版权,特别规定任何动物的作品,不管是猴子的自拍照还是大象的壁画,都不能拥有版权。

本网站文章由网络收集,旨在与您分享知识产权知识,无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犯您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信息,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