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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与《匆匆那年》又陷改编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发表:admin |标签:0
 

2014年,搜狐视频投拍的网剧《匆匆那年》借势IP热火了一把。1228日全新上线的“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却与原著作者发生了版权纠纷。

1227日晚,小说《匆匆那年》作者九夜茴在其微博发布声明,称《匆匆那年》书中的人物、故事框架等元素都是其本人所独创,依法受到保护:“1.本人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改编《匆匆那年》文字作品、影视作品之续集;2.搜狐视频应于本声明发出之时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播放《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并公开致歉。否则本人将对上述侵权主体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以捍卫基本事实,维护原著作者的合法权益。”

搜狐视频方面于28日凌晨发布声明回应:201245日,本公司与王晓頔(九夜茴本名)女士签署《电视剧改编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者王晓頔已将小说《匆匆那年》之剧本改编权以及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以下统称“小说改编权”)永久转让予本公司。协议约定,本公司有权根据小说改编的剧本摄制电视剧、网络剧,亦有权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手机终端等多种渠道和媒体进行传播;本公司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剧本作品以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网络剧等作品,其著作权全部属本公司所有。为此,本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说改编权及拍摄权。

据悉,九夜茴正在写作《匆匆那年》续集,而搜狐视频方面经过一年的续写和筹备,《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则以全新阵容和班底“抢先”一步与观众见面。这是继《芈月传》、《鬼吹灯》之后,2015年底接连曝出的第三个大IP改编纠纷。


整理自人民网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审核、签订合同时,最好不要将改编权笼统地授权出去,须加上必要的限制条件,如:改编范围,是否允许二次改编,明确改编之后是否须经过己方同意才能行使,未约定的场合是否需要重新授权,以及是否有权向第三方转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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